發布日期:2018-04-18 15:44:45
3月2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互金協會”)對外公布《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試行)》(下稱《公約》),對從業機構的催收行為進行規范,助力金融強監管。
據了解,《公約》確立了遵紀守法、規范審慎、保護隱私、嚴格自律的基本原則,明確了債務催收行為的正負面清單,設定了執行與懲戒機制,旨在保護債權人、債務人、相關當事人及從業機構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下一步,互金協會還將配套推出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相關標準,在更多維度對債務催收實操進行細化指導。
中國人民銀行市場司副司長鄒瀾表示,《公約》填補了規范互金債務催收行為的制度空白,是及時且必要的,將對互金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形成有力支撐,有利于行業長遠發展,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催收設立正負面清單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進行不當催收的亂象也層出不窮,引發廣泛關注。
互金協會表示,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是指通過互聯網借貸行為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后,債務人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出現債務逾期或違約時,為引導債務人履行債務清償責任所開展的催告提醒服務。
《公約》規定,從業機構應依法合規向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互金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報送債務逾期、違約及催收相關信息,防范多頭借貸、過度借貸。互金逾期債務催收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于以利息、違約金和各種費用形式向債務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超過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得對超出部分進行催收。
在內控管理方面,《公約》規定,從業機構應建立催收業務系統,該系統應有效支撐債務催收過程管理和債務催收行為管理。從業機構所開展的催收活動應在系統內進行記錄,相關數據應保存5年以上。
從業機構應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債務催收工作,并組建專業的債務催收團隊。從業機構應加強對債務催收團隊的管理,定期開展催收業務知識及合規操作培訓,對違規人員給予處罰,并保留違規記錄。
另外,從業機構應提前告知債務人可能采取的債務催收方式及投訴渠道,在官方網站披露催收方式,并建立有效的債務催收投訴處理機制,認真記錄并處理客戶投訴意見,并結合投訴意見優化債務催收的流程和行為。
在行為規范方面,針對催收人員在實際催收過程中,在無法與債務人取得聯系時,為恢復與債務人聯系,方可與債務人事先約定的聯系人進行聯系。催收人員不得誘導或逼迫債務人通過新增借貸或非法途徑籌集資金償還逾期債務;在開展債務催收時,催收人員應第一時間表明所代表機構的名稱,現場催收時應主動出示相關證件及借款資料。現場催收應全程錄音或錄像。現場催收人員應主動告知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錄音或錄像行為。
此前,行業內曾發生過催收人引導被催收人把被催收款轉到催收人賬上等不合規現象。此次《公約》也對此類現象進行了制止:從業機構應當指定收款渠道,催收人員不得使用其他渠道或方式收取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的還款,也不得以催收名義非法收取額外費用。
針對不當催收、信息保護、外包管理等當前債務催收最突出的問題,《公約》劃定了底線。比如,對于催收外包行為,規定從業機構實施債務催收外包,應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審慎選用外包機構,明確劃分經濟法律責任,持續關注催收外包機構的財務狀況、業務流程、人員管理、投訴情況等,確保外包機構遵守該公約要求。
在懲戒機制方面,《公約》規定,從業機構違反本公約,經查證屬實的,互金協會將責令其整改,并采取警示約談、發警示函、公開通報批評、強制培訓教育、公開譴責等自律管理措施。
因不當債務催收導致債務人或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受害人可采取司法訴訟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如發現從業機構催收行為涉嫌違法犯罪,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快催收創始人王曉婷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此前造成催收行業亂象的原因,一方面是行業門檻低,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另一方面是借款人對逾期資產的認知態度偏差等因素。
“《公約》從行業機構的內控管理、催收行為規范,到執行及違規處理等各維度,都給出了明確規定,可以說是推進催收行業規范和良性發展的里程碑事件,同時,也預示著一個催收行業強監管時代的到來。”王曉婷稱。
借鑒國際先進經驗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陸書春稱,《公約》制定借鑒參考了國內外的先進催收經驗,并有行業專家及機構的廣泛參與。
互金協會比較了美國《公平債務催收作業法》、英國《消費信貸催收公平交易指引》、澳大利亞《債務催收準則:催收人及債權人》、《加拿大消費信貸催收行業研究》等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并審慎汲取了國內催收行業值得借鑒的部分。
“在新加坡,催收團隊往往是4人標配,每個人都有明確的分工,1人負責敲門催收,1人視頻錄像,1人舉旗,1人向圍觀群眾解釋。”某出海東南亞的互金企業負責人曾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北京億企安信征信有關公司CEO安光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以強制性的方式不當催收,對于借款人或貸款機構并不利。在國外,部分國家針對不同借貸人群的特點有不同的催收標準。
他表示,在韓國,對于有還款意愿但沒有能力還款的部分人群,監管對催收有一個明確的階段分類,主要分為債務調整至個人破產幾個階段。“個人破產法很復雜,申請條件苛刻,通過率僅為1%左右。”
根據公開資料,個人破產是指作為債務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償其到期債務時,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并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和分配或者進行債務調整,對其債務進行豁免以及確定當事人在破產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
安光勇表示,韓國借款者在申請破產后,仍然每個月需要拿出收入的一部分進行還款,直到法律規定的期限為止。這種辦法對借款人以及放款機構的好處在于,借款人此后仍有可能變為貸款機構的優良客戶。
鄒瀾指出,在我國個人破產法出臺前,互金協會及機構應有所作為,共同推進行業良性發展。例如,在目前《合同法》的規定下,在一定界限內,放貸機構放棄部分權利等,既保護自身權益,又展現企業的社會責任。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也表示,互金協會會實時調研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破產保護制度,使得真正陷入財務困境的金融消費者能夠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擺脫財務困境,也便于債權人依法處理相關債權。
對于騙貸以及“老賴”等惡意借貸行為,李東榮則表示,目前協會在不斷致力于完善行業信用體系,通過加強行業信息基礎建設,使從業機構能夠進一步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和還款能力,防止惡意逾期行為,對“老賴”和惡意騙貸者形成有力的約束,從而不斷優化金融生態和信用環境,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智能催收降低風險
目前部分從業機構風控意識薄弱、風控能力欠缺,甚至貸前、貸中風控形同虛設,信貸逾期率、不良率畸高,主要依賴債務催收進行所謂的風控,對平臺自身、對全行業都造成嚴重后果,甚至影響社會穩定。
在此背景下,對于從業機構而言,以大數據、智能科技等技術為依托的互金企業的優勢將凸顯。
王曉婷表示,依托大數據技術的深化應用,不僅能夠支撐起完善、嚴格的內控管理制度,包括業務管理、人員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及投訴處理制度等;更能夠通過數據的分級管理,增強數據保密性,從而切實保護債權人、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的隱私權。
目前,部分互金機構已開始通過智能科技等手段來降低催收過程中發生的不必要的負面情況。
“眾所周知,不當催收可能會引發負面事件,尤其是現場催收。如果能盡可能依托科技有效篩選信息和主要因素,那么就能免除很多不必要的負面情況。”宜人貸CEO方以涵表示。
新網銀行行長趙衛星介紹稱,在傳統貸后催收管理的基礎上,該行一方面通過引入智能化催收等方式降低人工催收可能帶來的情緒化影響,另一方面不斷優化信貸全流程的自動化風控管理,比如提供了180個以上的大數據風控維度來進行客戶畫像,實現精準營銷及分析、深度客戶分群及預警監控,減少人工介入,全流程人工介入比例低于1%。目前該行的有效催收投訴率為零。
文章轉自:杭州市互聯網金融協會